醉驾+“盲驾”这样的行为不仅危险,更是违法。天津一男子获知其已取得北京市网约车营运资格,当晚决定驾车前往北京开展营运活动,却因查阅手机信息造成六车碰撞损坏。经司法鉴定,唐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8mg/100ml。
何为盲驾?
“盲驾”是指在驾驶中玩手机和手持终端造成的一种行为。
由于驾驶员开车打电话、发短信时往往是单手操作方向盘,这对车距的把握、车速的控制、路面情况和周边环境的观察有很大的影响。一旦遇到紧急或突发情况,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近日,天津市河西区法院审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
2019年12月某晚,唐某某与同事在外聚餐并饮用两听啤酒。回到家中后,唐某某获知其已取得北京市网约车营运资格,当即决定驾车前往北京开展营运活动。
翌日0时20分许,唐某某驾车行驶至河西区某小区附近时,因查阅手机信息,致其车辆失控与前方三部车辆及隔离护栏相撞,后被撞击车辆又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最终造成六辆机动车及道路交通设施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司法鉴定,唐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8mg/100ml。
案发后,唐某某主动赔偿五名被害人经济损失及交通设施维修费用,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河西法院经审理认为,唐某某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的醉酒标准,该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唐某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酌情从重处罚。
据此,判处唐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不仅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接受刑罚制裁,唐某某最终丧失了网约车营运资格。
来源:天津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