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检测认证公司于2021年6月入驻天津港保税区,是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和国务院第四批混改“双试点”企业。按照规定,在启动创业板上市前的筹划准备阶段,A公司需要完成员工股的收回工作。因一名离职员工之前与企业的矛盾,导致A公司无法向证监局提交上市辅导材料。A公司于6月23日来院起诉,请求解除与该离职员工股份关系,而且必须在6月30日前完成,否则企业IPO就只能顺延至12月30日,本年度将无法完成上市工作。
了解情况后,空港经济区法庭负责人第一时间组织庭内法官进行法律研判,根据A公司提供的基本信息,为最大限度服务企业发展和营商环境建设,决定特事特办,开通绿色通道,争取以最快速度为企业解决当下的难题。为此,法庭快审团队引导当事人采用诉前调解平台进行调解。法官经多方联络,6月24日联系上离职员工,法官助理指导当事人即时注册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并登记立案。该员工已离职多年,离职时与企业存在纠纷,至今心存芥蒂,快审团队在深入细致的调查基础上,对双方进行了耐心地释法说理,消除了之前的芥蒂。于25日促成双方达成股权回收的调解方案,并即时履行。仅用时3天就完成纠纷化解,双方对法院的调解工作均表示满意,A公司于当日顺利完成股权变更登记。
下一步,天津自贸区法院将继续推进多元解纷,发挥诉前调解“集约高效、便民利民”的优势,把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企业的需求处,多做好事、办好实事,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来源:空港经济区法庭 刘司琪
编辑:王笑笑
审核:运兆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