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已经56岁,已经缴纳天津市的农村养老保险6年,到了60岁实际只能缴纳养老保险10年,达不到累计最低缴费15年的规定,到了60岁时余下的缴费年限可以一次性补缴吗?按照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在天津市已经达到待遇年龄,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的,余下的缴费年限是可以一次性补缴的。
你在天津市缴纳的农村养老保险,现在已经更名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天津市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的缴费标准是每人每年600元,最高的缴费标准是每人每年4800元。如果按照每年4800元的标准缴费,政府每人每年补助200元,个人缴费和补助全部计入个人账户,每年计入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为5000元。
按照天津市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从2015年1月1日起,距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应自2015年起逐年缴费。达到领取年龄时应按照缴费满15年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市财政对应本人所选缴费档次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的缴费补贴。未逐年缴费或中断缴费,达到领取年龄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养老保险费的,其未缴费或中断缴费的年度市财政不给予缴费补贴。
从2015年1月1日起,距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超过15年的人员,应按年缴费,市财政对应本人所选缴费档次给予缴费补贴。达到领取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应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养老保险费,其补足的年限市财政不给予缴费补贴。你现在是56岁,初次缴费时间应该是50岁,按照年龄来计算,你在初次缴费时已经49岁,属于距离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15年的参保人,那么你今后在补缴余下的5年养老保险时,是可以享受财政的不出标准的。
根据天津市的这些政策规定,你现在56岁养老保险只缴纳了6年,到了60岁你的缴费年限只有10年,离最低的缴费年限还差5年,按照天津市的规定,你在达到60周岁,是可以一次性不足所差5年的养老保险费用的,也符合补缴部分享受财政补助的待遇,按照每年4800元的标准缴费,财政每年补助的标准是200元,相当于每年计入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为5000元。那么你在天津每年缴费4800元,到了60岁时通过一次性补缴余下的5年以后,每月能领取多少养老金呢?
养老金是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个部分组成,目前天津市的基础养老金是每月307元,这个部分是由财政全额计发的,而且也是每年都在调整提高。这个基础养老金的水平在全国还是处于比较高的水平。
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是按照个人账户总额来除以139个月。你每年缴费4800元,政府每年补助200元,相当于是每年个人账户余额为5000元,累计缴费15年(含政府补助部分),个人账户资金总额为75000元,除以139个月,每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为539.57元。加上基础养老金的307元,每月养老金总额为846.57元。.
综上所述,你今年56岁,已在天津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年,到了60岁只能缴费10年,按照天津市的规定,余下的5年是可以一次性补缴的,而且补缴的5年也是可以享受财政每年200元的补助;你在天津按照每年4800元的标准缴费,缴费15年到了待遇领取年龄时,每月至少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846.57元,如果加上个人账户的资金利息部分,每月养老金850元还是有希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