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教只是一种手段,未来的路还很长,
要学习法律、敬畏法律,才能走得更远更稳。”
日前,在西青区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宣布及训诫教育会上,检察官与在场社工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帮教。
此次附条件不起诉帮教涉及7名涉嫌聚众斗殴、盗窃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团区委青少年事务社工、七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参与附条件不起诉精准帮教工作会。
会上,检察机关、青少年事务社工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三方签订了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顺利回归社会、重返校园提供有力保障。
涉罪未成年人将在检察官和社工的共同帮助下从事公益活动、普法讲座等,通过联合开展的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心理测评、心理疏导、法治教育、社区矫正等工作,着力提高涉罪未成年人法治观念。考察期间,检察官还将定期到涉案未成年人所在学校、居住社区、所服务社区进行回访,全方位了解监督考察效果,为作出不起诉决定提供重要依据。
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概念、适用条件、重要意义,当场宣读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宣告监督考察期应当遵守的规定、违反规定应负的法律责任,告诫其在以后的生活中要遵纪守法,争取顺利通过考察期。
在场社工还与检察官共同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向他们分发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禁毒宣传手册,帮助涉案未成年人迷途知返,重启人生,做一个有益于家庭和社会的人,走好未来的人生道路。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是检察工作创新社会治理的具体体现,通过联合青少年事务社工的共同开展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社会调查、法定代理人到场、心理测评、心理疏导、法治教育、社区矫正等工作,能够有效提高未成年人司法特殊保护工作的效能,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社会服务保障机制,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发现和改善自我,努力营造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2021年 | 第251期
文字 | 第二检察部 李彤
制作 | 办公室
出品 | 西青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