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滨海新区加快街镇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印发《滨海新区优化街镇项目审批服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细则》),提出按照“四个一批”的原则,做好街镇项目审批服务工作,助力街镇经济发展,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
“四个一批”做好项目审批服务
靠前服务一批
对涉及公共服务、人居环境改善等的重点政府投资项目,优先列入民心工程和年度投资计划,做好资金保障。对街镇招商的社会投资类项目靠前服务,加强策划生成,提前发挥各审批部门作用,确保招商项目符合街镇产业定位和产业规划。
线上办理一批
社会投资备案类建设项目线上直接备案,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查、网上批复,自动生成工程建设项目代码。各街镇充分发挥审批服务站功能,做好咨询、接件、受理等综合服务工作,系统流转后台相应审批部门,审批结果邮寄送达,实现“就近办”和“最多跑一次”。
下放街镇一批
依据滨海新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天津市赋予经济发达街镇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清单,梳理一批支持街镇经济发展的事项清单,根据街镇承接需求委托下放。
重点帮扶一批
针对重点投资项目,依托滨海新区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和组织各审批部门提供“专家+管家”服务,对街镇项目审批建设全程帮办、联动帮办。针对项目审批建设中需要部门解决的问题,落实好“街镇吹哨、部门报到”机制,推动问题快速响应、及时解决。
加大审批考核督办力度
同时,《细则》还加大了对项目审批考核督办力度,提高项目审批速度,助推街镇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行台账清单管理制度
明确专人负责,对街镇项目全程跟踪,对项目存在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协调解决问题。
实行项目督办制度
对项目进度建立“到期预警、超期警示、催办督办”机制,对各类主体开放审批节点查询权限。
实行红黄绿灯督办制度
红灯,立项后6个月内非企业原因无实质性进展的项目;黄灯,立项后3个月内非企业原因无实质性进展的项目;绿灯,立项后正常推进的项目。
评价结果纳入“三考合一”
街镇项目服务结束后对各级审批部门提供的项目审批服务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部门“三考合一”营商环境指标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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