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时,驾驶人以及乘车人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从公安交管部门公布的两起近期发生的交通事故案例中可见,在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安全头盔会对人的头部起到关键保护作用,有效保障生命安全。
典型案例
佩戴头盔受伤轻微
8月18日16时30分许,一位女士骑行电动自行车途经河东区津塘路与雪莲南路交口时,突然连人带车摔倒在地。正在周边道路执勤的交警河东支队中山门大队辅警发现后,立刻跑上前去查看女士伤情。他们先是拿出随身携带的纸巾,帮助受伤女士覆盖出血伤口防止感染,又呼叫了另外两名在附近执勤的辅警前来帮忙。询问到女士家属的联系方式,并征得其同意后,帮助受伤女士拨打了120急救电话。约10分钟后,女士家属和救护车均到达现场,辅警和医护人员一起将受伤女士抬上担架,由救护车将其送往医院救治。“骑车女士的面部和腿部都受到外伤出血,但幸好她事发时佩戴着安全头盔,最关键的头部位置没有受伤。”辅警介绍说。
没戴头盔 昏迷不醒
8月10日17时18分许,滨海新区交管支队接到多名路过群众报警,在第九大街跨线桥由东向西方向桥上,看到一名女士趴在桥上,旁边倒着一辆电动自行车,具体伤情不明。交警火速到达现场,发现这名骑车女士因头部失血过多,已昏迷不醒,随即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同时,交警通过连续22个小时的缜密调查认定,受伤女士是在驾驶电动车过程中失控而摔倒在地,虽然事发期间无任何车辆或物体与其发生过接触,但就是因为当时她并未佩戴安全头盔,导致在这起单方交通事故中头部受伤严重。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骑车戴盔 养成习惯
通过上述两起单方发生的交通事故可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事故中的安全保护作用非常关键,安全头盔可有效减轻对身体关键部位的伤害。
自2020年4月份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以来,持续宣传骑车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市民在出行中的自我保护意识悄然提升,良好的出行习惯逐渐养成。目前,我市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安全头盔佩戴率已超90%,公安交管部门通过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深化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努力提升农村地区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
交警提示广大市民,《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中明确,骑乘电动自行车上路出行时需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保障自身生命安全。骑乘电动自行车规范佩戴头盔,不仅是法律法规的要求,更是生命安全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