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着孩子挤挤?危险!违法!

自8月23日起,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0天的农村公路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专项治理行动。近两日,高速交警连续查获4辆超员小客车,其中两车内都载有多名儿童。在车内抱孩子挤着坐的“5+n”乘员模式十分危险,家长需自觉避免此种交通违法行为。

高速公路沿线 超员车连连被查

8月26日18时许,交警高速公路二支队在荣乌高速公路天建站开展治理行动时,交警拦检一辆面包车后发现,该车核载5人,实载7人,超员人数达核载人数的20%以上。驾驶人表示,他和车内乘员都是从西青区某工地出发,准备返回居住地的建筑工人,明知驾驶超员车是交通违法行为,但侥幸认为高速公路上不会有交警检查,遂冒险上路。

8月27日20时20分许,交警高速公路一支队京津塘大队在京津塘高速公路金钟路收费站开展治理行动时,一辆正要驶入高速公路的超员小客车驾驶人被依法查处。据介绍,当时这辆核载5人、实载6人的小客车,后排乘坐有4人,均未系安全带,其中包括2名儿童。22时30分许,另一辆5人座小客车被交警拦检,该车后排乘坐有4名儿童。21时6分许,又一辆核载5人、实载6人的超员小客车被依法查获。

对于以上违法车辆驾驶人,交警分别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责令其联系其他车辆安全转运超出车辆核载人数的乘员,并依法对三车驾驶人因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驾驶人在接受处罚并教育后,认识到了自己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性,表示以后不会再出现类似的情况。

儿童需用安全座椅 保障乘车安全

私家车的载人数是以车辆行驶证上标明的核载人数为准的,在本次行动中,交警将持续以面包车为检查重点,严查各类车辆的超员交通违法行为。需要注意的是,交通法律法规关于“超员”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定中,并未对乘车人员的身高、体重、年龄等作出规定,而只是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所以,是否超员是根据实际乘车人数是否超过核定人数的标准来计算,实际乘车人数并不区分大人或者孩子。例如,一辆核载5人的私家车,即使是多出一个怀抱在父母怀中的婴儿,也构成超员交通违法行为。

除了违法以外,超员还意味着有些乘客不能独立坐在座位上,不能系上安全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在没有任何保护情况下容易被甩到车外受伤。如果在乘车过程中,将儿童抱在手中或是放在腿上,宝宝更容易受到伤害。当机动车以每小时50公里的速度发生撞击时,10公斤重的儿童产生的冲击力可超过400公斤。倘若是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意外,巨大的冲击力会使孩子像“炮弹”一样向前飞出去,仅靠成人双手的力量完全不可能抱得住。

交警提示

孩子乘坐合适的安全座椅很重要,如果亲朋结伴出游,在私家车座位不够的情况下,可选择另外打一辆出租车,或租用7人座等更多核载人数的车辆自驾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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