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2点的街头,一个鬼魅的身影出现在宝坻区海滨街某店铺前,他先是立足张望,小心观察周围情况,接着便用手拉拽店铺玻璃门上锁着“U”型锁的门把手,随着“咔”的一声响,门把手被应声拉断。随即,该男子推开玻璃门窜入店内行窃,后提着一个装满东西的蛇皮袋扬长而去。
日前,公安宝坻分局海滨派出所接到事主报警,称其经营的商店被盗了。经了解,案发当日,事主刘女士来到其经营的商店准备开门营业时,发现商店的玻璃门把手被人破坏,店内一片狼藉,柜台上的20余条香烟以及抽屉内的3000多元现金都不翼而飞。意识到被小偷“光顾”后,刘女士急忙报警求助。
调查发现,该男子盗窃得手后便匆匆离开案发地,消失在夜幕中。民警尝试调阅周边公共视频监控追踪嫌疑人去向,可该男子就像人间蒸发一般,消失了踪迹。在查找无果后,民警果断调整侦查方向。一方面,以案发现场为中心开展排查走访;另一方面,针对嫌疑男子来时路线进行反向追踪。很快,案件就有了新的突破。原来,该男子是驾驶一辆红色轿车来到案发地附近,后徒步前往刘女士商店实施盗窃的。掌握这一线索后,民警又马不停蹄地对嫌疑车辆行驶路线进行研判分析,仅用不到4个小时,便找到嫌疑人的落脚点,并在嫌疑车内查获被盗香烟16条以及3400余元现金。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32岁,天津市宝坻区人)对盗窃商店内香烟和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交代,王某某每天下班都会在案发地经过,偶尔也到店里买烟。他发现刘女士的店铺晚上只是用“U”型锁锁住玻璃门的把手,再无其他防盗措施,便起了偷盗的念头。他事先准备了手套、口罩、蛇皮袋等物品,趁着夜深人静之际,来到刘女士店铺用暴力手段强行将店铺门把手拉断,并将店内摆放的香烟和现金偷走。本以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没想到盗窃香烟还没来得及享用就被民警找上了门。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宝坻分局依法刑事拘留,追回的香烟和现金已由办案民警发还给事主。
宝坻警方提示
门店经营者要切实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加装必要的防盗门窗,离店时必须确保关门落锁,大额现金、贵重商品尽量避免放于店内,有条件的应安装视频监控、防盗报警器等技防设施,不要给不法分子实施盗窃留有可乘之机。
编辑:杨 涛
审核:侯志超
素材来源:海滨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