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
天津全市中小学正式开学
新学期
你还打算给孩子报课外班吗?
为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
帮助家长理性选择培训机构
避免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和平区教育局发布重要提示
提示家长
要树立健康教育观
理性报名培训
确有意愿参加校外培训
需牢记“四要两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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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选择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
证:《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照: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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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签订正式培训合同
家长要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合同主体要与机构营业执照名称相一致,签订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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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索要以机构名义开具的发票等消费凭证并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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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通过正规渠道缴费
要选择已在银行开立唯一学费托管专用账户的校外培训机构,通过学费托管专用账户缴纳费用,不要通过个人微信、个人支付宝转账等方式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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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参加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
在违规时间段开展的学科类培训一经发现会立即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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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超期或通过拆分合同等变相方式超期缴纳培训费
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
按周期收费和按课时收费同时进行的,须选择缴费时段较短的方式,不得变相超过3个月。
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缴纳费用;按课时收费的,不得早于本门科目剩余20课时或新课开始前1个月缴纳费用。
开学初,和平区教育局将向全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发放校外培训提示卡,再次提醒各位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成才观,遵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注重培养孩子良好的道德品质、强健的身体素质和适应社会发展的各种基础能力,正确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切勿盲目跟风。
记者 | 赵征
来源:天津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