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集市扒窃,抓!

熙熙攘攘的集市上

群众手机接连不翼而飞

是疏忽大意?

还是有人“顺手牵羊”?

线索难寻 侦查受阻

5月份以来,蓟州区多个乡镇发生集市扒窃案,公安蓟州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八大队、侵财案件专班,立即组成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

由于扒窃案大多发生在偏远乡镇集市,被盗群众无法提供精准的被盗地点和时间,且案发地技防监控设备较少,嫌疑人极善伪装和躲避侦查,给破案带来很大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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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挖细查 锁定目标

5月20日,村民王某在桑梓镇大集上“丢失”手机。侦查员不断加大排查范围,走访周边商户,在调取一民用监控时,成功截取到嫌疑人的作案画面。但嫌疑人自此后便销声匿迹,线索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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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员一直密切关注集市扒窃警情发案情况,直至8月初,消失的嫌疑人再度“现身”。侦查员通过合成作战手段和综合研判分析,最终确定嫌疑人为林某某、赵某某。5月份至今,二人多次骑电动自行车往来于我区西南部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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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兵抓捕 终擒窃贼

经进一步工作,侦查员获悉,林某某藏匿于河北省三河市某小区,赵某某已返回原籍。8月22日,侦查员在林某某住处成功将其抓获,并现场查获其作案时所穿衣物及电动自行车。8月24日,侦查员在辽宁省铁岭市将赵某某抓获。经审讯,该二人交代了5月份以来,多次在桑梓镇、邦均镇集市扒窃手机、现金等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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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林、赵二人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侦审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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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1、避免将手机、钱包等财物放置在衣服外口袋或者包外侧,安全做法是放在内侧口袋。

2、上下车时注意个人财产安全,把背包、挎包放在自己身前,不要将钱款放在上衣下部口袋和裤子口袋内,手机最好不要挂在脖子上,老人外出不要携带过多的物品。

3、在接打电话或使用电子产品的时候不要过于专注,注意提防一直围绕在你身边的陌生人,如发现有可疑人员尾随要多留心,将手机等物品放好,并转移到相对安全的地方,以有效保护个人财物。

4、不要在公共场所随便翻点钱款,以防让犯罪分子盯上。

5、到餐馆就餐时,把钱物始终置于自己的视线之内。

6、在出入超市、商场、车站时,要特别注意不法分子会趁机在你掀开厚重的门帘时实施扒窃。

7、如遇到手机或财物被扒窃,要第一时间拨打电话报警。

编辑 | 张依

文字 | 打击犯罪侦查支队

图片 |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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