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新学期即将开启,交通出行串联着家与校之间距离,孩子们快乐上学、平安回家就是警家校乃至社会各界的共同期盼。新学期新气象,希望家长和同学们更加重视交通安全,注重涵养文明交通好习惯,共建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安全畅通上学路!在此,我们将一些安全出行的建议分享给各位家长和同学们。
接送学生 行停车有讲究
◎交通路线、规定心中有数
新生家长不熟悉学校周边道路,可提前规划出行时间、交通工具、路线,了解校门所在位置及停车、校前检疫规定,做好开学前交通出行准备。对于周边设置有限时停车路段或限时泊位的学校,家长停车时应准确掌握允许停车时间和路段起始位置。同时,还应按照《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在道路停车泊位内停放时,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
◎安全行车切勿分心驾驶
接送学生途中,家长应遵守《若干规定》做到“四个不”:
一是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乘坐副驾驶座位;二是驾驶过程中不得浏览电子设备,手持接听、拨打电话;三是不得向车外抛掷物品;四是不得允许孩子在等待通行信号或者前方受阻临时停车时上下车辆。
◎上下车做好两个“规定动作”
《若干规定》中明确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驾驶人以及乘车人在配有安全带的座位就座时,应当规范使用安全带。驾驶人应当督促乘车人规范使用安全带。家长既是监护人又是驾驶人,上车后请率先系好安全带并督促孩子规范使用。下车前,驾驶人应观察周围有无过往车辆行人,确保安全时再打开车门以免开车门时不慎造成危险。
乘车上学 远离安全隐患
◎对交通违法行为说“不”
《若干规定》明确,明知驾驶人无驾驶证、饮酒或者吸毒的,不得乘坐其驾驶的机动车。同学们在生活中,如果发现家长在前一天有饮酒情况,应建议父母规划妥善出行方案,保障交通安全。
◎文明有序乘坐公交
乘坐公共汽车时,应当在线路站牌候车点候乘,上车后应做到自觉遵守乘车秩序,不向车外抛物。低龄学生还应注意,不在车厢内追逐打闹、不将头部和上肢伸出窗外。
◎秋冬季节谨防隐形“杀手”
秋冬季节,有的同学乘坐自行车时使用长围巾保暖,一旦围巾脱垂被卷入车轮,很可能造成颈部受伤甚至是被“拽”下车辆摔伤,因此应选择适宜的服饰确保安全。
自主出行 不碰安全“禁区”
◎骑车戴好安全头盔
年满16岁的同学若骑电动车上下学,应配备好安全头盔,它能起到缓冲、吸收部分能量、保护生命安全的作用。
◎未满12岁不可骑车上路
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需年满12周岁。年龄“过关”的同学在骑行过程中,要在非机动车道或靠右侧路边行驶,不闯入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不双手离把,不骑车载人,不与机动车并行。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更不要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扶身并行、互相追逐以免发生危险。
◎明辨并抵制危险行为
按照《若干规定》,同学们在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不得浏览电子设备。同时,不得穿越、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中学生若需“打车”,应知晓不得在车行道上等候车辆或者招呼营运车辆。此外,同学们还应注意,平衡车、滑板车并非道路车辆,不可作为代步工具上道路使用。
文明意识一小步,交通安全一大步。在新的学期里,请家长和同学们拓宽交通安全知识汲取渠道、增进家庭交通安全互动,家警校携手共同为孩子上学路增添安全屏障,营造畅达平安的通行环境。最后,祝同学们在新学期里取得新进步,学习成绩和交通安全意识“全优”!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1年8月
来源:文明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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