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将有3万套租赁住房,这是政府的让利

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 (国办发[2021]22号)(以下简称《意见》),在楼市是一个方向标,自《意见》出示以来,全国各地纷纷响应。

众所周知,天津的楼市也是热度不退,房价也在不断的上涨,这对去天津工作的青年人来说,无疑是大山压顶,有外援帮助的还好,只靠自己打拼的,在天津买套房也不是易事,辛苦半生,只为了房子,虽攒下了固定资产,可也是蹉跎了半生。

天津建1万套租赁住房

7月初,天津针对《意见》的指示,在第二次集中供地的宣贯大会上公布,预计7月底前,市内六区四郊五县计划有54宗土地挂牌出让(未包括滨海新区14宗土地),这些土地的出让,不仅让房地产商高度重视,也让一部分买不起房的人感兴趣,此次会议不只是出让土地,还在出让的土地中增加了1万套租赁住房,这1万套租赁住房的主要对象是刚刚步入职场的应届毕业生,他们没有能力购买;短期定居天津的津漂、或者从事新型行业,大部分工作时间都在天津的商业人士,对他们来说,在天津花高价买房没必要,最合适的选择是租房。

租赁住房建设要求

根据年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政策要求,主要有两点:1、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租购并举,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在年度计划中,租赁住房用地单独列出,比例一般不低于10%,在天津新出让的住宅用地中,计划供应1万套租赁住房,如果按照70平方米的平均面积计算,供应量约为70万平方米,这一万套租赁住房将以两种形式规划建设。

首先是将一定比例的租赁住房直接捆绑在新出让的住宅用地上,例如,在市区的某块土地上,计划建设面积为10万平方米,以前是土地摘牌后开发建设,这10万平方米都可以建设商品住房,现在要求至少建设5%~10%的租赁住房,由开发企业自持,只允许租赁经营,不允许分割转让、出售、抵押。

二是在新出让的住宅用地中,部分地块单独拿出来开发建设租赁住房,地上建成的房屋全部作为租赁住房投放市场。

天津在为租房让利

此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天津市在满足规划原则、保持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对闲置低效的商业办公、酒店、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住宅存量房屋进行了改建,通过重建,将提供2万套保障性租赁用房。

也就是说,在天津,将有3万套保障性租赁用房面示,这对在天津买不起房子的打拼人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消息,而天津为了鼓励大家租房,也在逐渐的细化着政策,或许,在不久的将来,天津的住房公积金不仅能用来买房还能用来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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