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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天津一中院民一庭努力把教育整顿成效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行动。近日,民一庭审结一起健康权纠纷,引导当事人正确依法维权,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党某因表演杂技项目“死亡大飞轮”摔伤,起诉表演场地的权利人天津某旅游公司等要求赔偿。被一审法院驳回后,党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承办法官刘宝莉开庭审理后发现,党某的诉讼对象错误,上诉请求无法得到支持。但考虑到党某系孤儿,以杂技表演为生,年仅22岁便因受伤落下残疾,失去了谋生手段,于是主动释法明理,为党某耐心讲解诉讼法相关规定。最终党某撤回一审起诉。同时刘宝莉法官还主动申请为党某减免诉讼费用四千余元,让其邮寄材料后,通过转账方式为其办理了退费手续,避免了党某异地奔波,尽可能帮助党某减轻诉累。
党某收到诉讼退费后,通过电话向刘宝莉法官表示了感谢:“虽然我的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支持,但是我感受到了天津法院的公正和温度。”
通讯员:民一庭 郭军伟
责编:仇维
制作:李仕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