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反诈】蓟州警花带你解局:“套路贷”

无抵押零利息秒到账

小心陷入套路贷陷阱!

“套路贷”在本质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借款本金和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您已陷入了“套路贷”陷阱

务必第一时间报警。

了解“套路贷”的基本特征

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不法分子对外多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二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是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完全违反合同所签订之内容,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被害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不法分子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是软硬兼施“索债”。最终,贷款公司会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如何避免遭遇“套路贷”

不轻信所谓的无抵押贷款。如资金紧张,可通过银行等渠道借款,尽量避免向一些小额贷款公司或者专门从事“高利贷”放贷的个人借款。

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实施“套路贷”骗局的不法分子一般对外多以“小额贷款公司”的名义招揽生意,但实质无金融资质。因此,在进行借款前,借款人一定要上网查询相关公司的资料,看其是否正规。

落笔签字谨慎行事。借款人在签订合同时,要警惕到手现金“打折”、高额罚息、“利滚利”等霸王条款,避免让借款呈“滚雪球”式的发展,更要避免自己掉入“套路贷”的陷阱中。要仔细阅读内容,空白格一定要填写清楚或者划去,不要给对方有伪造、篡改、增添的可乘之机。不要听信出借人的花言巧语,不签、不写不实的材料。

来源:天津政法、韶司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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