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关乎所有人的安全、健康和利益,绝大多数群众都能自觉地配合防疫工作,但总有个别人目无法纪,破坏防疫秩序。那么哪些行为涉嫌干扰防疫、触犯法律?又会受到怎样的处罚?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告提示您,这些干扰防疫的行为犯法了!
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
(一)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可能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案例】四川南充孙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2020年1月23日上午,疑似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孙某某在隔离治疗期间不听劝阻逃离医院,并乘坐客车返回吉安镇,在强制隔离治疗期间仍隐瞒真实行程和活动轨迹,导致疾控部门无法及时开展防控工作,大量接触人员未找回,多个社区被隔离观察。
(二)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
【案例】福建仙游陈某某妨害公务案。疫情期间,被告人陈某某等人不顾疫情防控指令,聚众赌博。在民警出警处置时,暴力袭击民警。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陈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依法严惩暴力伤医犯罪
在疫情防控期间,随意殴打医务人员,情节恶劣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案例】湖北武汉柯某某寻衅滋事案。2020年1月29日晚,医生高某某等人全力抢救疑似新冠病毒感染者田某某,但田某某仍经抢救无效死亡。随后,柯某某等人对高某某等医护人员拳打脚踢,并拉扯其防护用品。经鉴定,被害人高某某的伤情为轻微伤。后柯某某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严惩造谣传谣犯罪
在疫情防控期间,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上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
【案例】辽宁鞍山赵某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2020年1月26日,赵某某身着自购警服,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执勤信息及图片,被多名网友转发至朋友圈和微信群,引发社会不良影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秩序。2020年2月10日,铁西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批准逮捕。
依法惩治涉哄抬物价的非法经营犯罪
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物资或基本民生物品的价格牟取暴利,构成犯罪的,应当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案例】天津津南张某某等人非法经营案。2020年1月21日,张某某、贾某某趁疫情防控之机,提高公司下属药店所售疫情防护用品、药品的价格,牟取暴利,非法经营额达100余万元,严重扰乱当地的防疫秩序。2月24日,天津市津南区检察院决定对张某某等4人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
依法严惩制假售假犯罪
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案例】福建仙游张某某销售伪劣产品案。2020年2月1日,被告人张某某在过期的消毒液包装盒上贴上新的生产日期,以每瓶13元的价格进行销售,该订单尚未邮寄出便被查获。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依法严惩诈骗犯罪
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义骗取公私财物,或者捏造事实骗取公众捐赠款物数额较大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案例】福建仙游林某某诈骗案。2020年疫情期间,被告人林某某在没有口罩货源的情况下,以销售口罩为由骗取被害人46万元,后将这些钱全部用于网络赌博。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林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三万元。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提醒广大市民和有关单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政府的相关决定和命令,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检察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转自: 仙游检察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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