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群众办实事 多方联动促调解●
近日,宝坻法院与村干部、人民陪审员联动合作,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充分运用“情、法、理”相结合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侵权纠纷,有效避免了矛盾升级和激化,真正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寓行于践,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穿到审判工作实际中。
案情回顾
202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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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在使用无人机为其稻地泼洒除草剂时,未尽谨慎注意义务,导致齐某的葡萄地受损。
2021年1月7日
齐某在与吴某协商未果后,向宝坻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吴某赔偿其2020年的葡萄地产量损失,并对具体损失金额申请鉴定。经审理,宝坻法院支持了齐某的诉讼请求。
你以为...这样就结束了?
2021年8月
齐某再次提起诉讼,要求吴某赔偿其葡萄地苗木损失及2021年产量损失,并再次申请鉴定。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王福建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实地查看现场、了解案情。
通过初步调查,承办法官得知因吴某的行为导致齐某葡萄地的产量连续三年都会存在损失,同时在与双方当事人联系的过程中,发现吴某有意向赔偿,但如何能让双方都有一个满意的答案呢,在此事上承办法官可是耗费了许多心思。
起初,双方在赔偿金额上一直没能达成一致意见,多次调解均以失败而告终。
承办法官为妥善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邀请了法庭所在地村干部、被告户籍地村干部及人民陪审员共同出面,用“情、法、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对双方争议的赔偿金额问题以“一对一”的形式开展针对性的调解。
通过承办法官和村委干部等人几个小时的耐心疏解,双方之间的嫌隙也随之化解,握手言和。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签署了调解笔录,并当场履行完毕。
至此,一起因果关系复杂、损失难以确定的矛盾纠纷得到了顺利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