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健委印发《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下简称《廉洁计划》),对“红包”和“回扣”内容进行了细化和明确,在未来三年,将从“标本兼治”两个维度构建打击“红包”、回扣等行风问题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水平。
“红包”的内容
《廉洁计划》设定的工作目标是:自2021年至2024年,集中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加大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力度,对违反行业纪律的医务人员,批评教育一批、通报处理一批、严肃清理一批,对涉嫌利益输送的各类机构,严肃惩处、移送线索、行业禁入,持续保持对“红包”、回扣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廉洁计划》中细化明确了“红包”内容: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均应认定为“红包”。并按照各地的具体情况,不断细化完善“红包”范畴、明确处罚红线。
《廉洁计划》还要求清除“红包”产生空间。对门诊等候、预约诊疗、床位安排、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择期手术的患者,应当通过网络、公众号、院内电子屏等途径向患者充分告知医院诊疗资源分布信息,提供提示服务。通过网络预约、扫码预约、线下预约等多种形式有效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增加医疗资源信息的公开透明程度,减少患者排队次数,缩短排队等待时间。
同时还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完善社会监督员制度,采取明查暗访、聘请第三方机构评估、媒体监督等办法加大对本单位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线索的发现力度。提升防范“红包”的硬件设施水平,在院内容易产生“红包”行为的重点场所应当加强监管措施,消除“红包”行为高发场合的监控死角。
清除“回扣”乱象
“回扣”是《廉洁计划》中要求加大惩治力度清除的另一个行风问题。
文件中要求严防各类形式回扣,建立清正廉洁的新型医商关系。除了严禁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对影响医疗行为公正性的宴请、礼品、旅游、学习、考察或其他休闲社交活动也严禁参与或接受,同时不得参加以某医药产品的推荐、采购、供应或使用为交换条件的推广活动。
对于规避“回扣”,《廉洁计划》指出医疗机构遵守国家采购政策,严格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各项内控制度,在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所需的药品和耗材,优先采购、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测。
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和基本建设等工作;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卫生材料。
针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药品耗材要细化管理措施,以电子病历为基础,充分运用同学科横向比较手段,对医务人员药品耗材使用情况排名靠前且无正当理由的,要根据行为性质,进行约谈、调岗、核减绩效或暂停执业。
同时,医疗机构要完善医药代表院内拜访医务人员的管理制度。参照“定时定点定人”、“有预约有流程有记录”(“三定”“三有”)的方式,拟定细化可执行的院内制度,对违规出现在诊疗场所且与诊疗活动无关的人员要及时驱离,对核实的输送回扣行为要及时上报,对查实收受回扣的医务人员要根据金额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
对医疗腐败将呈高压打击态势
反腐风暴早已刮到医疗领域。仅2021年上半年,就有至少40余位医院院长落马。
1月29日,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原院长唐振祥因受贿1883万元,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
2月18日,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原院长高碧奇因涉嫌贪污受贿,被开除党籍与公职,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月17日,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谭仁林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7月8日,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原院长杨致远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7月30日, 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原院长覃裕旺开庭受审,被指控受贿1293万余元……
今年1月19日,中纪委在《医疗领域反腐:有人一手把脉问诊,一手袖里吞金》里总结过医疗卫生领域腐败问题的发案规律与特点。除了“一把手”腐败、医疗机构人员与供应商内外勾结这些典型特点,关键岗位涉案人员的比重也比较高。
2月19日,中纪委再发文章:《铲除医疗腐败滋生土壤》,指出要做深做实医疗腐败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最大限度地挖掘案件的警示教育,推动相关行业领域深入治理。
根据《廉洁计划》,未来三年,整治行动将由多部门联合进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对其可能涉及的其他违法经营活动开展调查;
税务部门对相关部门移送的涉税违法线索开展核查检查;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的监管,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行政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医院巡查的重要内容,对“红包”、回扣问题查处情况要在辖区内进行通报。对专项行动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的,要严肃问责、追查到底。
来源:医学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