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夜间,河东交警在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时,查获一名无证醉驾机动车的“双料”违法驾驶人,其不仅将被依法予以罚款和行政拘留,还因涉嫌危险驾驶罪面临刑罚。
当晚22时37分,交警河东支队中山门大队民警在某餐馆附近拦检一辆小客车时发现,驾驶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已达到醉酒驾车标准,后经抽血检测,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99.6毫克。此外,交警核查发现,该男子的驾驶证因曾经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已被依法注销,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和醉酒驾驶机动车“双重违法”。
醉酒驾车,无论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了严重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量刑,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且驾驶证也要被吊销、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位驾驶人因无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被予以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交警提示
喝了酒还开车,甚至还无证驾车,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任。酒驾醉驾的法律成本、经济成本、职场成本、时间成本、家庭成本、社会成本、精神成本巨大,不要心存侥幸,应当自觉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