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基本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总体目标,在全市开展人民调解“三年行动”,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助力全市社会和谐稳定。
人民调解“三年行动”
有哪些举措和成效
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重点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个人(品牌)调解室建设
着力推进知识产权、物业管理、互联网金融消费、行业商会等重点领域行专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组建贴近群众、各具特色的个人(品牌)调解室。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585个,个人(品牌)调解室303个,较2018年分别增长238%、877%。
全力提升排查强度、调解力度和调解质效
依托人民调解专项活动,坚持日常排查、重点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不断加大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综合采用“面对面调解”“互联网+调解”“电话+调解”和联合调解等多种形式,依法、快捷、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推动“公调”“诉调”“访调”“医调”“检调”对接落地落实。三年来,共组织排查矛盾纠纷114万余次,调解纠纷9.8万余件,调解成功9.6万余件。
持续优化队伍结构、管理机制和调解专家库
建立市、区两级人民调解专家库,积极引导“五老”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人士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持续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全市现有在册人民调解员2.1万余人,其中专职5120人,较2018年增长15.5%。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不断加强调解员队伍考核管理,每年对全市人民调解员进行轮训,累计培训6万余人次。组织251个调解组织、727名调解员进驻市三级矛调中心,累计调解案件3600余件。
不断提升人民调解社会知晓度
加大宣传力度,创新活动形式,成立全市首家电视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人民调解公益宣传大使,上线全市首部反映人民调解工作微电影,通过各大媒体刊登宣传人民调解相关专题片、宣传片和新闻稿,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充分利用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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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供稿:促进法治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