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消息,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彭三、郭鸿决定逮捕。
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彭三决定逮捕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书记、主任彭三(正局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天津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彭三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郭鸿决定逮捕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监管部原主任郭鸿(正局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天津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郭鸿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 贾聪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