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汽车在津拿宅地8年未开工 政府拟无偿收回

  乐居买房讯10月8日至12日,天津滨海高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针对天津恒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津滨高(挂)2013-09号住宅用地连发《闲置土地认定书》、《闲置土地处置听证权利告知书》、《闲置土地认定公示明细》三份文件。津滨高(挂)2013-09号地块被认定为闲置用地,或将由有关部门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为2013年7月出让,迄今已逾8年。据悉,天津恒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华泰汽车集团全资持有。

闲置土地认定公示明细

  本次被认定为闲置土地的津滨高(挂)2013-09号宗地,位于天津滨海新区高新区渤龙湖板块,东至中心庄路、南至规划次干路二十二(惠达道)、西至高新七路、北至海油大道,因企业原因已闲置2年以上。

2013年宗地成交信息

2013年宗地成交信息

  2013年7月10日,天津恒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地产”)斥资6.571亿元,购入津滨高(挂)2013-09号、津滨高(挂)2013-10号两宗渤龙湖板块住宅用地,土地面积约合18.8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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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位置

  其中,本次被认定为闲置用地的津滨高(挂)2013-09号位于10号地北侧、面积为10号地的两倍,成交价4.403亿元,土地面积约12.87万㎡。除住宅外,09号地也包含部分商服、科教性质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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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认定书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闲置土地认定书》(文号:高新闲认〔2021〕6号)内容显示:

  原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现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与恒通地产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津滨高(挂)2013-09号宗地动工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前。后于2015年10月签署补充合同,约定开工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前,又于2015年12月签署土地收回暨限期开工协议书,约定在2016年6月30日前达到《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要求的动工开发标准。

  但恒通地产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仍未对津滨高(挂)2013-09号宗地动工开发。故有关部门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企业原因 ,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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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处置听证权利告知书

  10月12日,高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向恒通地产下发《闲置土地处置听证权利告知书》(文号:高新听告〔2021〕6号),拟无偿收回滨高(挂)2013-09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恒通地产如有异议,需在接到该告知书5个工作日内可向高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企查查信息显示,天津恒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有。而华泰汽车天津生产线亦位于渤龙湖片区,距上述闲置宅地仅约1公里。

  据乐居财经报道,2021年,华泰汽车两次被申请破产重整,第一次公开日期为6月8日,申请人为西藏暖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案号为(2021)京01破申214号;第二次公开日期为2021年7月8日,申请人为申欧盛世资产管理9上海)有限公司,案号为(2021)京01破申302号。

  今年9月30日,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被限制高消费。关联对象为法人苗小龙,申请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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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乐居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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