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赵国忠、王雨星提起公诉

昨日从天津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南开区房屋建筑工程公司原党委书记赵国忠、王雨星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南开区房屋建筑工程公司原党委书记赵国忠(正处级)涉嫌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由南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南开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赵国忠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南开区房屋建筑工程公司经理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作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南开区房屋建筑工程公司原党委书记王雨星(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南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南开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雨星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南开区房屋建筑工程公司经理、党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以上案件,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分别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记者 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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