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下午,市长廖国勋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66次常务会议,审议《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办法》《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管理办法》《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管理办法》。
会议指出,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跟踪反馈、后评估、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目的是将行政机关的重大决策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运行轨道,把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会议强调,要学深悟透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依法行政意识,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注重在决策前端发力,摸准情况、深入研判,确保行政决策法理依据充分,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要严格履行法定行政决策程序,同时客观真实、全面完整做好决策过程的记录及档案材料收集整理,不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要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做好跟踪反馈和后评估工作,根据形势变化和群众关切及时优化调整,防止出现执行中搞变通、打折扣和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不到位等问题,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效果、效益和效率。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记者 米哲)
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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