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银行卡来钱快?男子获刑十个月

近日,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被告人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21年春节前夕,被告人郭某联系伍某(另案处理)借款,伍某告知郭某出售银行卡可获利。郭某遂按伍某要求办理了自己户名的银行卡及对应的U盾,并绑定了电话卡。之后将银行卡邮寄出去,随后伍某支付给郭某报酬8000元。此后,该银行卡被犯罪分子用于诈骗犯罪,多名被害人因被诈骗向该银行卡内转账。仅2021年1月11日-19日期间,该银行卡内交易流水累计已达550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最新资讯

文档百科

CopyRight © 2000~2023 一和一学习网 Inc.All Rights Reserved.
一和一学习网:让父母和孩子一起爱上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