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执委会成立 启动吉祥物征集工作

10月19日上午,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执委会成立大会在天津举行。 王君妍 摄

中新网天津10月19日电 (王君妍)10月19日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成立大会在中国(天津)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举行。

据悉,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将于2023年9月在天津举办。日前,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的通知》,成立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执委会。执委会由天津市副市长任主任,天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和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主任,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和市人社局等33个委(办局)及公司负责同志为委员,执委会下设综合协调部、赛务工作部、技术保障工作部等16个工作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刘康在致辞中表示,要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提高技术工人工资待遇,吸引更多高素质的人才加入到技术工人队伍中,激励更多的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为加强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对外形象的宣传和推广,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执委会在执委会成立大会上启动了吉祥物征集工作。征集工作将于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进行。

设计作品须遵循“新时代、新技能、新愿景”主题,体现“工匠”、“技能”、“劳动”、“人才”等元素,凸显大赛举办地天津深厚的文化底蕴、鲜明的地域特点与人文特色,并考虑与全国技能大赛标识相融合;作品设计可以人物、动物、植物为原型,或自行创造出一种赋予生命力的造型玩偶,造型应生动讨喜、形象鲜明、辨识度高、令人印象深刻,并具有独特的艺术创意和感染力,能够得到不同受众人群的普遍认同;吉祥物须配有中文名字,且名字应契合其整体形象,名字得体、朗朗上口,便于发音、记忆。

本次活动将从投稿中筛选出入围作品5个,通过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将从中评出优胜作品1个、优秀作品2个;入围作品创作者可获得相应设计劳务费和证书,优胜作品将作为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吉祥物应用于大赛视觉系统设计和宣传。应征作品以电子稿形式于2022年3月31日前投送,邮件注明“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吉祥物征集”字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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