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小站镇调委会:既化解矛盾 更解开心结

天津北方网讯:因工伤左眼几近失明,调解员分析调解,当事人获得赔偿;三子均不赡养年迈母亲,调解员耐心劝导,弥合亲情裂痕……津南区小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过程中,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动之以情,引导他们主动履行义务,在化解矛盾的同时,心灵上获得安慰。

今年年初,津南区小站镇工业园区职工盛某在某汽车配件厂工作时,被碎屑击中左眼,导致左眼受伤,视力仅存0.02,几近失明。盛某与汽配厂因工伤赔偿发生纠纷,于是前来求助。调委会接到诉求后,立即联系汽配厂负责人。经了解,调委会得知盛某与汽配厂纠纷焦点在于具体的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汽配厂再三强调,其经营不善、资金困难。随后,调解员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法,分别与双方进行沟通,从法律和道义等不同角度引导他们合理、合法、合情地解决纠纷。调解员针对双方当事人的分歧,耐心、详细地讲解了民法典及关于劳动合同、工伤保险条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劝双方尽量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换位思考,各让一步,早日解决问题。最终,经过长达5个多小时的调解,调委会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就工伤赔偿金额、工伤期间的工资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当场签订调解协议书。

在另一起案例中,今年80岁的某村村民刘某某,系张某甲(大儿子)、张某乙(二儿子)和张某丙(三儿子)的母亲,因脑溢血半身不遂,瘫痪在床,之前一直与张某乙生活在一起,现三子均以工作太忙无时间照料为由,拒绝赡养。而且对于老人的房产、存款和养老等问题,兄弟三人始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手足感情濒临破裂。

调解员找到刘某某,进一步了解她的生活现状和真实想法。刘某某表示,在她心里三个儿子都是好孩子,自己现在瘫痪在床,确实给孩子们带来了负担,希望三兄弟能够和谐相处,不要因为自己和以后的遗产继承影响了手足之情,并请求调解员帮助调解好赡养问题。调解员根据案情,分析研判调解预案,首先向三人讲明关于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如果不履行赡养义务,必须给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而且老人有权订立遗嘱处分财产,将来老人去世后,子女可能无法得到遗产。随后,调解员以情动人,劝解兄弟之间要相互理解、关怀,并引导他们共同回忆母亲的养育之恩,并告诉他们,现在母亲患病,正是需要为人子者床前尽孝的时候,希望他们明白"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道理。三兄弟在调解员的劝导下,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均表示愿意赡养母亲,今后更要以亲情为重。最后,一家人在调解员的主持下,根据刘某某的真实意愿,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明确了如何赡养老人和将来分配遗产等问题。一起家庭纠纷得以化解。

调解日记:

调解员遇到的纠纷往往在案情背后都有"隐情",比如汽配厂面临资金困境,三子拒绝赡养也是因为往日对彼此的诸多不满。遇到问题,当事人看到的、想到的、感受到的多是负面情绪。这时,就需要调解员在法理的基础上,引导他们挖掘内心柔软和善良的一面,回忆起往日快乐的时光,体会彼此的不容易,才能促使矛盾顺利解决。(津云新闻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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