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客不喝酒不合适 酒驾就合适吗?丨铁拳2021

10月17日22时,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崔黄口大队执勤交警在辖区开展“铁拳2021”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时,一辆白色小轿车行驶至执勤点位。经现场检测,该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72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当天,该驾驶人请朋友吃饭,认为自己请客却不喝酒说不过去,便主动端起酒杯,此后又认为自己喝的不多,便侥幸驾车行驶,结果在回家途中被查处。

目前,该驾驶人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处罚款18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天津交警提示,亲朋好友聚会就餐时,相互提醒喝酒不开车,万一喝酒了,请养成酒后叫代驾的习惯,并且叫代驾后,取车、开车、停车等环节都让代驾操作,千万不要叫了代驾自己再去挪车或者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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