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
娱乐圈真是“热闹”。
许多明星因为私德有亏被查处,
这也让大家纷纷叫好。
李云迪那边一波未平,
王珞丹这边一波又起,
今日,
“王珞丹拖欠工程款被强制执行”
的话题登上热搜,
引起诸多争议。
据企查查APP显示,10月20日,王珞丹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1)京0114执12123号,执行标的为30.96万元。
这则案件还要从9年前说起。据原告表示,2012年,王珞丹购买昌平区某别墅进行改造,在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许可证的情况下,由其父亲王卫星代表王珞丹将该工程发包给原告,双方于2012年12月5日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完工后,王珞丹方迟迟未组织验收。
2014年,原告再次将项目结算单发送给王珞丹父亲,但都未得到回复。
同年,原告见王珞丹一方迟迟未给回应,便派人去施工地讨要工程款。双方发生口角,闹得不可开交,最终不得已报警处理。
2015年,原告再度讨要无果。直到2017年查到有关王珞丹的身份情况,才得以提起诉讼。
但王珞丹辩解的时候,认为自己成为被告主体不合适。
她暗指这是父亲的个人行为,当时王卫星没有购房资格,所以以女儿名义购买,实际出资人是王卫星,房产也归他所有,后面的工程建设也是王卫星的安排,所以王珞丹觉得自己很冤枉。
王珞丹的父亲辩解时,也将责任揽在自己身上,认为和女儿王珞丹无关。
虽然对方是原告,但也不完全都是对的,王卫星直指对方施工质量差,影响入住,而且当时工程延期,强调证件齐全,也指出原告方要求赔偿的数额不正确。
法院查明后判决:原告与王卫星于2012年12月5日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王珞丹、王卫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支付原告工程款30.96万元等。
不过,原告豪雅公司也曾多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天眼查APP显示,2014年-2018年,豪雅公司5次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列为执行人,但全部未履行相关义务。
此外,豪雅公司因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信息而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目前其企业营业执照已被工商局吊销。同时,两位大股东股权已被冻结。
目前,王珞丹并未对此事作出回应,
她的微博更新停留在2021年10月18日。
总而言之,
这场长达9年的工人艰难讨薪
总算有了一个新进展。
事情曝光后,
网友都对此事愤怒不已,
不少人表示:
“拖欠了9年,可真是缺德。”
还有人表示:
“9年前的30多万跟现在不好比啊。”
也有人发出疑问:
“她也不缺这点钱,
为什么不给呢?”
王珞丹,1984年1月30日出生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作为出道多年的演艺圈明星,王珞丹的名字可谓是家喻户晓,出演的影视剧《奋斗》《我的青春谁做主》《杜拉拉升职记》《搜索》《卫子夫》《急诊科医生》都是经典。
王珞丹作为知名演员,
出道多年也收入不菲。
她经常在社交平台晒出自己的日常照,
可以看出豪宅的面积宽阔。
相信对王珞丹来说,
30万元并不算多,
希望这件事情能有一个妥善的处理。
最后小编想说的是:
公众人物之所以作为公众人物,
其在享受万众瞩目的过程中,
还承担有普通大众所没有的责任,
他们需要向社会展示正能量的一面
让社会大众以他们为标榜。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希望能有更多的明星
给社会树立正确的形象,
引导好的社会风气。
来源:新闻晨报、封面新闻、企查查财经、北青网
新媒体编辑 徐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