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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集体户口能申请公租房吗?
答:可以!只要是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居民户籍,都可以申请天津公租。与是否为集体户口无关。
那公租房申请规则、条件是什么呢?
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整理好了
有想申请的朋友
赶快看一下你符合条件吗
公租房相关信息
01
申请与准入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准入制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城镇家庭,可以申请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公共租赁住房:
(一)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居民户籍,符合住房租赁补贴条件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以及已领取住房租赁补贴且房屋租赁期限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
(二)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居民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及以下、人均财产11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及以下,且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包括年满18周岁及以上单人户)。
02
申请材料
取得“三种补贴”资格的申请人: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及补贴资格证明(《天津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等相关要件到发放资格证明的区住建委,办理《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
未取得“三种补贴”资格的申请人:申请人持本人和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及家庭现住房情况有关证明材料等相关要件到户籍所在区住建委提出申请。
申请优先摇号家庭:
共同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符合以下情况的,在户籍地区住建委提出申请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优先摇号:
1.肢体一、二级残疾或者视力一、二级盲的需提供相应残疾等级的第三代《残疾人证》及户籍地街道残联出具的残疾等级和类别证明。
2.无工作单位的伤残人员且残疾等级在六级(含)以上的需提供伤残人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消防救援人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预备役人员、伤残民兵民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因公伤残人员证》)和户籍所在地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开具的肢体、视力残疾证明以及无工作单位证明。
3.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部队退役人员、参试部队退役人员、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开具的优抚对象身份证明。
4.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需提供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证》。
5.国家、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全国或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需提供相应表彰证书。
6.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需提供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发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者《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荣誉证书。
7.消防救援人员需提供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颁发的国家综合型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消防员证》和《学员证》。
8.年满18周岁孤儿需提供由民政部门出具的需优先保障的年满18周岁孤儿名单。
9.其他符合国家和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优先安排条件的,以相应文件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