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天津南开法院顺利执结一起
被执行人哄闹法庭、抗拒执行的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事情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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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18年9月,某银行天津分行与刘刚(化名)签订《个人信用贷款合同》,合同签订后,某银行天津分行如约向刘刚发放贷款,但刘刚未依约偿还借款,自2020年6月开始逾期。
某银行天津分行遂诉至南开法院,要求刘刚偿还剩余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及复利。
案件受理后
在南开法院主持下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但刘刚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某银行天津分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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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法院执行局经调查发现,刘刚名下有一套250平米房屋,且本人每月有7000元以上的固定工资收入和2000余元房屋租金收入。
鉴于刘刚不履行生效调解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且不提供任何还款方案,南开法院依法冻结刘刚工资账户并查封其名下房屋。
之后
刘刚妻子王丽(化名)
屡次以刘刚委托诉讼代理人身份
要求解除对刘刚名下房屋及
银行账户的查封冻结措施
但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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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某天,刘刚夫妻二人再次来到法院且态度强硬,法官向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并告知强制执行过程中会为其保留必要生活费用。
但王丽无视法律
辱骂法官,抓伤法警
滞留法庭
严重破坏法院秩序
经劝阻仍然不停止其恶劣行为
法院依法对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经过司法惩戒和批评教育
刘刚认识到其错误
主动于拘留次日
凑足全部欠款偿还银行
同时夫妻二人
写下具结悔过书
法院遂作出
解除拘留措施决定
来源:南开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