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加装电梯”指导意见公示 解决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一票否决”问题

以往装电梯需要全体业主同意,很多老楼因“一票否决”望梯兴叹。从天津市住建委获悉,最新版“加装电梯”指导意见要来了。天津市住建委近日发布通知,对《天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据介绍,新版《指导意见》中,拟解决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一票否决”的问题。

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越来越高,许多居住在老旧小区高层的老人因为上下楼不便,成为了悬空老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成为老人们迫切的愿望。《天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意见》实施已有两年,该《意见》在推进全市加装电梯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提高了既有住宅居民的居住水平,解决了老年居民上、下楼困难的问题。但随着本市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深入开展,该《意见》已不能满足本市加装电梯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完善全市既有住宅使用功能,适应老龄化社会需求,提升城市生活品质,天津市推出新版《天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根据该征求意见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征求所在楼门全体业主(公有住房承租人)意见,经本楼门建筑物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的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的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后,签订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同意。涉及公产、单位产房屋还应征得产权单位同意。

而按照上版《天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意见》原规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以栋(门)为单位,充分听取加装服务范围内全体业主的意见,并经本栋(门)专有部分占该范围内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其他业主无明确反对意见,签订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属于公有住房的,房屋产权单位同意后,并经专有部分占该范围内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承租人(包括已购买产权的承租人)同意,其他承租人无明确反对意见,签订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今晚报记者 雷风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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