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门政法榜样】元冰凌:温情坚守爱与希望 法律领航青春梦想

元冰凌走上检察工作岗位

已经22年了

这22年于时光而言

不过是白驹过隙

而对于元冰凌来说

则是日复一日的

思考与实践

年复一年的探索与挑战

从检22年来,荣誉见证了元冰凌从检察新兵到专业人才的成长蜕变。她曾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天津市检察业务专家”等荣誉称号,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荣立个案三等功。以她的名字命名的“阳光·冰凌”工作室被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巾帼文明岗”“天津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在从事未检工作的12年里,她和同事们负责帮教的罪错青少年中,有186名回归正常生活,其中27个孩子考上了大学。在这些孩子心里,元冰凌不只是办理案件的检察官,更是关心、理解他们、带着他们走出迷茫的“知心姐姐”。小徐就是其中之一。

小徐是一个外地孩子,因一时冲动参与聚众斗殴。经过元冰凌细致审查,河北区检察院依法对小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帮教考察期6个月。在这之后,小徐的生活中便多了一个“知心姐姐”,引导他回归正途。

在一次社区公益劳动时,小徐告诉元冰凌,他想回老家学习厨艺。看到小徐对未来有新的规划,元冰凌十分欣慰,但也有另外的担忧:让小徐回老家,就很难随时进行帮教考察,但要拒绝这个要求,又势必让他回归社会的信心受损,怎么办?

经过几天的思考,元冰凌决定尝试一条新路。她联系了当地的检察机关,希望能协助帮教小徐,却被告知没有这样的先例和经验。元冰凌没有就此放弃,她直接去了小徐的老家,反复进行沟通协调。最终,在她的努力下,当地检察机关同意接收小徐。

帮教期满后,小徐自食其力在家乡开了一家餐饮小店,人生走出了一片新的天地。通过这件事,元冰凌也为本市检察机关异地帮教走出了一条新路。

异地帮教

是元冰凌

创新之路的一个缩影

除此之外,从未成年人普法宣教“红伞行动”,到帮教矫治“未检阳光”;从送法律进校园“1000个法律小贴士”,到法治第一课“0℃警示教育”……这些先试先行的未检工作新方法背后,都有元冰凌的身影。她用法律的声音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理念和公益检察精神传递给全社会。5年来,河北区检察院辖区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下降85.5%。

2018年年末,元冰凌担任河北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团队建设。2020年,“阳光·冰凌”工作室整合提出“4个1+N”工作模式,实现了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办理与社会化维权、预防、普法的衔接配合,促进司法专业化办案与社会综合保护、普法预防的良性互动,真正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挽救一个孩子、幸福一个家庭、和谐一方社会”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目标。

今年4月,元冰凌调任综合业务部主任,在全新的工作岗位上迎接新的挑战。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她结合调研情况和全院工作实际,主持起草《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学习培训计划》,深化制度规范建设和警示教育培训,确保“三个规定”落地落实,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她主持编写业务数据分析报告,评估工作运行态势,查找短板并提出整改建议,有效激发了数据分析在服务上级决策、服务司法办案方面的“指挥棒”“刻度尺”作用。

转载自:天津政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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