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杨村大队接属地派出所转递线索,一男子涉嫌使用伪造驾驶证到某汽车租赁公司租车后将该车抵押。
接此线索后,交警支队民警立即掌握到该男子的具体身份信息为胡某,并依法将其传唤至交警支队杨村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
据了解,今年23岁的胡某从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今年5月他通过不法途径购买了一本假驾驶证。此后,他使用该伪造驾驶证办理租车、抵押业务。没想到,自以为聪明的“操作”却害了自己。
目前,男子胡某因实施“无证驾驶”“使用伪造驾驶证”两项交通违法行为,被武清警方依法合并处予罚款6000元、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
武清警方提示您:驾驶证的取得必须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申请、办理,用其他手段获取的驾驶证都属于违法行为,一旦查获将从严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素材提供:交警支队 刘畅
图文、编辑:郭鑫
车辆限行
明日(10月26日周二)天津市外环线以内道路限行尾号1和6,武清区不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