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20时25分许,公安宁河分局交警支队曹庄大队交警在滨水西路沿线开展酒驾治理行动中,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行驶轨迹异常,随即对该车进行拦检,现场经检测,该驾驶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交警进一步核查,2015年该驾驶人因醉酒驾车被查处,2019因饮酒驾车再次被查,这次又因醉酒驾车被交警曹庄大队查获,这已经是第三次酒后驾车。
后经抽血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5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等待驾驶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天津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辆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坚决杜绝“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切莫因一时侥幸,造成终身后悔的悲惨结局,酒驾成本高,害人又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