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深化电价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根据通知,自2021年10月15日起,我市燃煤发电电量原则全部进入市场,上网电价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其中基准价为每千瓦时0.3655元,上下浮动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的幅度限制。电力现货价格不受上述幅度限制。
10月27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深化电价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根据通知,自2021年10月15日起,我市燃煤发电电量原则全部进入市场,上网电价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其中基准价为每千瓦时0.3655元,上下浮动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的幅度限制。电力现货价格不受上述幅度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