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双十一”实行预售之后
许多小伙伴表示:
“双十一”还没到
“钱包”已被掏空
此时的你
是不是比以往更加热爱工作?
或者更加渴望拥有一份工作?
马上安排!
正在求职的你
快来看广播君为你搜集的最新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的岗位来自: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
河东区卫健系统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市排球运动管理中心
全是家门口的好单位~
千万别错过!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
一、招聘岗位
(一)灭火救援岗位296名;
(二)执勤车驾驶岗位8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良好的品行,心理健康;
5.自愿从事消防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6.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7.灭火救援岗位年龄为18岁以上、26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4年12月1日至2003年11月30日,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执勤车驾驶岗位年龄为18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85年12月1日至2003年11月30日。
8.本人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二)优先录用条件
1.中国共产党党员;
2.退役士兵;
3.具有1年以上消防工作经历(需提供区级以上消防救援机构或企业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包含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证明材料)。
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在相同考核成绩下优先录用。
(三)直接录用条件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满足基本条件可直接招聘为政府专职消防员(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包含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的证明材料)。
符合直接录用条件的,考核测试合格直接录用。
三、招聘岗位
招聘用人单位、岗位职数、岗位说明、岗位任职条件详见《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和面试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5日9时开始至2021年11月30日18时。
(二)网上初审
考生可在报名提交资格初审后2个工作日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核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核测试
考核测试由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统一组织,初审通过的考生可在12月6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试安排通知单》。
1.资格复审
2.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可在当日参加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
体能测试共3项考核科目,按照《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进行,考核测试单项成绩低于40分或3项平均成绩低于60分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体能测试成绩于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后,在报名网站查询。
心理测试采用专业心理测试系统进行测试。心理测试成绩确定后不予公布,不计入综合成绩,仅作为重要参考。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3.面试
体能测试成绩合格并完成心理测试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以结构化面谈为主,满分为100 分,及格线为60 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
4.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体测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2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依然相同的排名并列。
考生可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综合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格检查环节情况。
(四)体格检查
根据考核测试综合成绩排名和服从调剂情况,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不满1:1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体检。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超出岗位录取计划数的情况,按优先录用条件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均由应招人员自负。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实际需要,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格检查时间通过报名网站通知。
(五)政审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录用的岗位要求,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政审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政审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的人员,在北方人力资源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拟录岗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录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岗前培训,期间进行心理测试、体格检查复查和政治考核复查,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复检范围,以上测试检查不合格的,按照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予以辞退;未能通过岗前培训考核的或未能完成岗前培训任务的,按照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予以辞退。
河东区卫健系统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专业技术岗位。
(二)招聘数量:医、药、护、技人员48名,会计1名,卫生事业管理人员1名,其中面向河东区非事业编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优先招聘2人(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河东区2021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本市退役士兵和社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