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王庆坨大队与属地派出所开展联合夜检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黄色小客车驾驶人满嘴酒气,经现场检测,其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44毫克。
交警进一步核查发现,2011年,苏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被查处。2013年,其驾驶证逾期未换证被注销。此后,该驾驶人在2019年1月、10月,2020年10月又连续因为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罚款、拘留。
此次已是他第二次“酒驾”、第四次“无证驾驶”被查处,该驾驶人将再次面临罚款和行政拘留的严重后果。
罔顾法律 不思悔改
等待他的是法律的严惩
酒后驾驶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驾驶证记12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无证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无证驾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的拘留。
无证驾驶人员
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
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
一遇突发情况惊慌失措
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
甚至车毁人亡
其危害主要有以下几点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威胁生命财产安全
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败坏社会风气
无证人员藐视法律,无视交通规则,轻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此类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弱化群众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诱发违法犯罪
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要件,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盗抢等违法犯罪案件。
生命只有一次
安全绝无侥幸
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遵规守法 平安出行
来源:天津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