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医疗急救
院前医疗急救是公益性事业,是卫生健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为提升我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服务能力和水平,市人民政府将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纳入2019年20项民心工程,并印发了《天津市加强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顶层设计,高位推动,助力我市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
市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直面痛点,挑战难点,打通堵点和限速点,以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为抓手,以缩短院前医疗急救反应时间为目标,推动我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快速发展。
一是统一规划。
全市实行急救中心及分部、急救分中心、急救站点三级管理,按照每8万人口一个急救站点的标准,全市共规划6个急救分中心和204个站点。
二是统一接报。
全市院前医疗急救呼叫由市急救中心统一接报,市内六区和环城四区由市急救中心直接调派、远郊五区和滨海新区实行区域调派院前医疗急救资源。
三是统一质控。
市急救中心对全市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进行行业指导,利用统一的质量控制标准评价全市院前急救工作。
四是明确人员配置。
通过编制内配置、劳务派遣和第三方外包等多种形式,配备医生、护士、驾驶员和调度员等相应人员。
五是明确经费保障。
加大对院前医疗急救的经费保障力度,实行市、区两级财政分类经费保障。
截至目前,已在我市滨海新区和远郊五区建成6个急救分中心,全市急救站点总数已达到204个,比2018年的69个增加了135个;当班运行车辆由98辆增加到220辆,增加124 %;接听急救电话调度席位由19个增加到41个,增加了115%。经过两年的努力,我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院前医疗急救电话10秒接听率已达到100%,全市接报至到达现场平均时间已降至10分钟以内,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按照《天津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天津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要求,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为目标,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院前医疗急救内涵建设,补足软硬件差距,提升信息化水平,注重人才培养,完善质控体系,延伸院前医疗急救支持服务范畴,推动全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持续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支“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安全可靠”的院前医疗急救队伍,建立健全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