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海新区法院圆满执结一起返还原物纠纷。
该案中,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张某腾空并交付房屋,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张某不服上诉至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三中院维持原判,但其依旧拒绝腾房。
因此,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妥善解决纠纷,执行法官邵淑齐首先向民事诉讼承办法官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双方当事人诉讼预期及涉案房屋状态,后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在第一次接触时,被执行人态度强硬,表示坚决不同意腾房。
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扩大,执行法官又多方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家庭和经济状况、从事职业、文化程度及性格特点等诸多情况,有针对性的与双方当事人尤其是被执行人进行沟通,一方面耐心倾听被执行人的诉说,对其经商失利表示同情和理解,使被执行人心理得到慰藉;另一方面,向被执行人释明,房屋已被司法处置,法院的生效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应当依法履行。经过多次沟通,被执行人心态日趋平和,对法院生效的判决逐渐予以接受。最后向执行法官表示,尊重法院生效判决,会依法配合执行工作。经执行法官协调,双方当事人就案件执行事宜在平和气氛下达成一致。最终在法院全程主持下,被执行人自行搬家腾房,原定三天的腾房时间一天半就已腾清,房屋设施无任何损坏并清理得干干净净,顺利交付申请执行人。
通过有温度、有人情的执行工作,案件高效、平稳、顺利执结,双方当事人对执行法官的工作均予以认可。本次执行工作既充分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有效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来源:执行局 邵淑齐
编辑:乔 姗
审核:运兆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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