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含量361.88mg/100ml、无证驾驶,用生命开车!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已经是深深烙印在人们心中的一句话

但是就在这样一个

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

仍然有少部分人

不顾自身和他人生命的安危

心存侥幸 以身试法

案件详情

日前,公安宝坻分局交警支队接到报警:称牛道口镇岳家庄村内发生剐蹭事故。事故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到达现场后,事故民警发现双方车辆并未发生实质碰撞,在对报警人进行询问时,发现其言辞闪烁且浑身酒气,立即上前示意报警人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高达28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民警依法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验,经查,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竟高达361.88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的标准。

处罚结果

通过调查发现,该驾驶人除了醉酒驾驶外,还涉及无证驾驶。目前,公安交管部门已依法对该驾驶人处以5年内不得取得驾驶证的处罚,并移交公安宝坻分局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切勿饮酒开车!

怎么就记不住这6个字?

赶紧,把下面的法律法规刻进脑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酒后驾驶,将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再次酒后驾驶,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醉酒驾驶,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或者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上道路行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交警提示

俗话说“经一事长一智”,希望广大驾驶人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忠告。不要无视法律,铤而走险,生命只有一次,酒驾不可尝试。

来源:宝坻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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