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21时许,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河西务大队交警在王河支路沿线开展“铁拳2021”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时,发现一名驾驶人存在酒驾嫌疑。
后经抽血检验,其每百毫升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5.3毫克,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交警核查发现,该驾驶人于8天前刚刚取得驾驶证,仅“实习”了一周有余,就因醉驾交通违法行为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后果。
目前,该驾驶人已被移交属地公安派出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月28日21时许,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河西务大队交警在王河支路沿线开展“铁拳2021”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时,发现一名驾驶人存在酒驾嫌疑。
后经抽血检验,其每百毫升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5.3毫克,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交警核查发现,该驾驶人于8天前刚刚取得驾驶证,仅“实习”了一周有余,就因醉驾交通违法行为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后果。
目前,该驾驶人已被移交属地公安派出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