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19时40分,公安津南分局交警支队双港大队交警在辖区开展“铁拳2021”专项治理行动中,一辆出租车引起了执勤交警的注意。“该车当时看到我们后明显降低了车速,且有打开转向灯试图停车的迹象。”
经检测,该驾驶人属于饮酒驾车。他跑了一天活,晚上在家附近的餐馆吃饭期间喝了些酒解乏。饮酒后想着“离家近,喝的也不多”,便自行驾车回家。由于其所驾车辆属于营运性质的机动车,交管部门对其“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15日拘留、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对该驾驶人进行查处的过程中,又有两辆机动车驾驶人被交警依法拦检。经检测,其中一名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饮酒驾车标准,另一名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则达到醉酒驾车标准。面对交警拦检,两名驾驶人和上一位驾驶人的理由如出一辙,都是认为“离家近,几步路就到家,不会遇到交警”。
最终,交警将涉嫌醉酒驾车的驾驶人带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如确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还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人,交警已对其违法行为予以罚款18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酒驾、醉驾等属于严重违法行为。驾驶人一旦心存侥幸饮酒后上路驾车,不仅会因此被予以罚款、记分甚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一旦发生事故还将加重事故责任或面临终身禁驾的严重后果。交管部门一直以来对此类违法“零”容忍,并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全天候、不定时段、不定点位的有针对性整治。提示广大驾驶人,一定要时刻遵守“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交通安全意识。主动拒绝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