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十年以来,公安交管部门持续面向全社会不间断开展宣传教育,并对涉酒驾驶违法行为坚持常态化治理,却仍有个别驾驶人“以身试法”。
11月2日8时21分,滨海新区公安局交管支队新港路大队交警在新港三号路与春风路交口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客车行驶状态异常,立即拦检该车后发现,驾驶人血液内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48毫克,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该驾驶人前一天夜间饮酒直至当日凌晨,被交警查获时正驾车去往单位上班。目前,驾车男子依法被予以罚款1800,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酒驾猛于虎,这句话生动诠释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易引发事故的极大危害性。交管部门将坚持不间断开展整治行动,在巩固城市酒驾治理效果、推动环外地区同步治理的同时,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形成合力,继续保持严查力度,提升综合治理能力,不分时间、不分地域,只要违法者触犯法律,一律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