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接到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的焦女士投诉称,自己4岁的儿子因右肾盂狭窄在河南省人民医院(以下简称“省医”)连续接受2次手术,均失败,差点误失右肾,遭遇维权难、退费难,“每次医生都告诉我们手术非常成功,可为何放管都失败了?”记者带着焦女士的疑问,对此进行跟踪关注。
放管接连失败 手术反差引质疑
2020年8月30日,4岁的王某森因发烧意外被发现肾积水、肾盂输尿管连接部狭窄。9月14日,父母从柳州带他回省医小儿外科就诊,其被确诊为右侧重度肾积水、泌尿系统感染,全自费接受“全麻右侧肾盂输尿管成形术”治疗方案。
2020年9月16日,王某森第一次在省医接受了以张某峰、王某晖、高某等组成的团队手术。患者王某森出院回到柳州后出现脐周疼痛。10月26日,王某森在当地医院复查发现,肾盂手术后前后径扩大到33mm,积水未减少,反而出现了增加(手术前:肾盂前后径22.7mm)。王某森被迫返回省医。11月23日,复查发现肾盂前后径一度达到56mm。
“2020年11月27日,省医副主任医师王某晖、管床大夫高某和我们沟通表示,需要重新放管。我们希望孩子早点恢复健康,接受了医生的建议,选择了重新放管。没想到噩梦一步步逼近。”焦女士说。
同年11月30日,再次接受手术后,王某森彩超复查结果显示,肾盂前后径56.5mm,积水再次增加。
复查时,院方称二次放管的位置偏低,需要重新进行全麻手术,再进行放管。(央广网发 患者家属供图)
“第二次手术复查后,王某晖告诉我们,孩子这次手术放管的位置偏低,需要重新进行全麻手术,再进行放管。要不然就是把管取出来,进行造瘘。这不得不让我们对省医的手术治疗和补救方案产生质疑。”焦女士称。
焦女士告诉记者,第二次手术后,他们找到省医泌尿外科大夫孔某晖(第二次手术主刀大夫)咨询原因。令他们惊讶的是,孔某晖回答支支吾吾,表示不清楚该手术的情况。让患儿家属产生了怀疑:手术是否被越庖代俎?“院方又建议切除右肾,一个4岁的孩子,这个代价我们承受不起。”焦女士表示。
11月30日王某森再次手术后,出院诊断依旧为右侧重度肾积水。(央广网发 患者家属供图)
同年12月5日,王某森被迫转诊到其它医院泌尿外科,彩超显示肾盂前后径68mm,诊断为右侧肾盂积水、发热、泌尿道感染。
王某森被迫转诊到其它医院泌尿外科,诊断为右侧肾盂积水、发热、泌尿道感染。(央广网发 患者家属供图)
同年12月9日,王某森在其它医院取出省医放置的尿道支架,切除造成梗阻的组织,再次接受了尿道支架手术。2021年2月22日,王某森康复出院。
失败等同事故?院方称待鉴定
焦女士表示,事发一年多的时间,患者家属向省医医患办反馈过相关诉求,但没有得到省医关于问题的处理意见。
焦女士产生质疑:患者在第一次手术观察中已出现血尿,且第二次手术,双J管未放到肾盂处,而是放在膀胱内,省医的主治大夫为何坚持称属正常情况?她认为,省医的治疗方案有问题。此外,患者家属表示不清楚第二次放管是谁在手术,“为何大夫每次手术结束均称放管很顺利、很成功,让家属放心,却是接连失败?”
2021年10月14日,省医医患办及宣传部尹某等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王某森手术失败不等同于医疗事故。王某森家属反馈的情况,院方几个月前已收到,院方将组成手术评估组评估手术失败原因。
近日,省医医患办相关负责人电话中告诉焦女士,该院组成的王某森手术评估组认为,手术本身就存在不成功的风险,王某森出现的手术反复失败,是合理情况。
院方认为,手术从来不是以结果来衡量对与错,患者家属签定有风险协议。如果认为省医手术有过失,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来确认责任,给医患双方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我们手术本来就花去了不少费用,做司法鉴定同样需要不少费用。我们还要生活,万不得已才会考虑这种方式维权。”焦女士无奈地表示。
王某森两次手术失败,是否等同医疗事故?解决医患纠纷,除了司法鉴定,是否还有更高效的解决方案?对此,央广网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