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信息报告项目,旨在对传染病病例发现、登记和信息报告工作进行服务指导。
主要做法
1.要求各单位制定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自查、奖惩、培训、实验室与放射阳性结果沟通制度。
2.落实传染病报告质量自查工作,按《天津市医疗机构门诊病历传染病登记簿》要求登记,自查工作记录填写在《天津市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日核对记录表》上,同时《天津市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质量自查月统计表》加盖公章。
3.每年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相关培训,培训通知、签到表、课件、总结、影像资料、试卷等档案齐全。
4.疾控机构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传染病报告督导与质量调查,从门诊电子病历抽查法定报告传染病病例进行法定传染病报告率和及时率的调查。
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全市借助电子病历系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逐步提高,促进了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完善了基于电子病历系统的传染病信息上报管理模式,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人员按照自查标准的要求对传染病信息报告的质量进行自查,将自查制度纳入年终考核结果,通过培训和督导等手段有效提高了传染病信息报告质量。天津市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呈现逐年稳步下降的态势,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均居全国最低行列。
下一步计划
充分利用电子病历系统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推动各区进一步巩固完善电子病历系统传染病信息报告功能,加强培训、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巩固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