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凌晨,大雪天气如约而至,雪景虽美,却对道路交通出行造成不利影响。公安交管部门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在冰雪路滑、视线不佳的恶劣天气中,需更加注意文明守法驾车、骑行、步行,且特别需要注意依法相互礼让,避免争道抢行引发交通事故等意外情况,保障通行安全最为重要。
机动车:减速+礼让行人+转弯让直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遇有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能见度在50米以内,或是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以及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掉头、转弯、下陡坡时,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同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车辆进出、穿越道路或者在路段上转弯、掉头时,应当让在道路上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放行信号时,应当让先被放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行人遇人行道有障碍无法正常通行,借用车行道通行时,车辆应当减速、避让。
遇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和盲人:避让!
根据法律规定,车辆遇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时,应当主动避让。遇绿化、养护、环卫等车辆和作业人员在道路上进行作业时,应当注意避让。
因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产生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的,经调查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消除。
非机动车在道路上通行,应当注意避让其他正常通行的车辆和行人,不得抢行、逆行。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