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和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的“企业刑事合规与知识产权犯罪防控”论坛在津举行。我院季文生检察长等人撰写的《企业合规制度建设中的检察职能发挥研究》一文,在面向全国范围法学理论界及实务界的论坛征文中获得一等奖。
会上,按照主办方安排,季文生检察长在实务讲坛议程中做主旨发言,分别从检察机关的职能与企业合规制度高度契合、检察机关在推动企业合规建设中具有的优势条件、当前刑事政策导向等方面论证了由检察机关开展企业合规建设的正当性和合理性。并从企业合规的适用对象之争、检察激励机制发挥、合规不起诉模式的选择等几个关键问题阐述检察机关开展企业合规建设的路径选择。季文生检察长有理论、有实务、有层次、有高度,发言得到了在场嘉宾的一致好评。
近年来,我院高度重视企业合规制度研究,积极探索,勇于实践,防止对于民营企业的不捕了之、不诉了事,始终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里、放在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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