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20时许,宁河支队曹庄大队组织警力在112国道沿线开展酒驾治理行动,期间一辆小客车沿滨玉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距离检查点几十米处时,车辆突然停在路边,车上下来一男一女,快速交换位置。执勤交警发现异常后迅速上前进行检查,并对刚坐进副驾驶位置上的男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7毫克,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起初的调查中,该男子一直辩称不是自己驾车,随后在看到交警拿出的车辆行驶轨迹照片、视频等证据后,该男子最终承认了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事实。驾驶人当天晚上饮酒后,自认为没事儿,便开车载着妻子回家,返程途中遇见交警查酒驾,随即将车辆靠边与妻子换座,没想到被交警查个正着。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交警依法对该男子予以罚款18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面对如此严厉处罚,该男子对自己的侥幸心理后悔不已。同时,按照《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中“明知驾驶人无驾驶证、饮酒或者吸毒,乘坐其驾驶的机动车的”规定,对该驾驶人的妻子处以“警告”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