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二中院受理一起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二审案件。一审判决被告人韩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告某保险公司赔偿原告相关损失。被告以赔偿金额过高为由,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二中院。立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害人董某在交通事故中死亡,其配偶张阿姨年近七十,身患高血压、心脏病等多种疾病急需治疗,家中有一个儿子,因为智力残疾,需要长期治疗服药。
考虑到被害人家庭的特殊情况,承办法官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迅速制定案件审理方案,在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案件审理进程,最终维持一审判决。
案子判完后,承办法官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一个体弱多病的阿姨带着智力残疾的儿子,这笔赔偿款就是救命钱,一定得用在刀刃上,可不能出什么意外。于是,法官主动延伸司法服务,为被害人家属进行反诈宣讲。
“您拿到赔偿款之后,务必把钱存好了,千万不要轻信社会上高息理财等诈骗的幌子。如果上当受骗,一定要保存好对方的电话、银行账户、转账凭证等信息,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法官耐心向阿姨讲解电信诈骗的特点、犯罪分子惯用手法及防范电信诈骗的技巧等常识,叮嘱要时时刻刻提高警惕,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不轻信可疑电话短信及社交网络信息。被害人家属对法官表示感谢,称赞法官是“受害者主心骨”。
下一步,二中院将继续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用心用情认真对待、妥善审理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在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处理每一起案件中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