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严打超限超载 今年已查获“百吨王”437辆

津云新闻讯:今年以来,市交通运输委与市公安交管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联合开展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违法严打专项行动。记者在市公安交管局获悉,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查处“百吨王”违法货车437辆,对52辆违法货车、18名从业人员、144家运输企业落实“一超四罚”,因货运车辆导致的死亡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6.7%和9.16%。

货车超载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极易引发爆胎、侧翻、自燃、刹车失灵等事故,万一在高速路或人员密集的场所发生事故,极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据了解,在今年以来的治超行动中,公安交管部门配合交通运输部门设置固定治超检查站,组建执法小分队,组织公安铁骑机动队、环新九区各交警支队打破管界限制,与各属地交警支队、大队及交通路政执法队,不分昼夜严查严处大货车超限超载、不按车道行驶、无牌无证、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

据介绍,对于今年以来查处的437辆车货总重百吨以上严重超限超载货车,公安交管部门联合交通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按照《安全生产法》对货运源头单位、相关监管单位和人员追究责任。“一超四罚”工作是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实施处罚后(一超),将有关信息抄送车籍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一罚)和货运车辆驾驶人(二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三罚),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四罚)。

为全面消除货车安全风险隐患,公安交管部门强化源头整改,督促货运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要求企业每日派出安全监管人员,严格督促货运企业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同时,各交警支队定期深入辖区“四类企业”“四类场站”开展执法检查,督促企业按照相关要求安装出口称重检测设备和视频监控设施,加强对货车出场装载情况的监管,从源头上防范违法超限超载货车上路行驶。

此外,公安交管部门对货车驾驶人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发布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以曝光交通违法和事故案例的形式强化警示教育。公安交管部门还充分依托路面执勤卡点、交警执法服务站多方面开展宣传,切实增强货车驾驶人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引导其自觉做到依法装载、安全运输,并鼓励群众及时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从而形成驾驶人自觉避免违法、全社会齐抓共管货车超载违法的良好氛围,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津云新闻记者苑美丽)

责任编辑:张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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